《组织机构代码证》办证指南
一、申领
各类组织机构,包括机关、人民团体、政府办事处、事业单位、企业、企业驻粤机构、工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有纳税行为的内设机构和其它依法成立的机构,自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成立之日起30日内,必须申办组织机构代码,领取代码证书。
申领《代码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1、登记批准机构颁发的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机构、工会等提供其登记批准机构颁发的登记证书;
△机关单位提交编办三定方案或定编文件或成立批文的复印件1份,机关负责人任命函复印件1份;
△村(居)委会提交设立或成立批文复印件1份、村(居)委主任当选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分支机构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港、澳、台人士或外国人,提供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或护照的复印件);
4、申报表格①《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在表格上加盖公章(申领单位无公章而加盖上级隶属部门公章的应出具上级说明);②《广东省组织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需办理代码数字证书的填写);
5、分支机构需提交上级隶属部门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外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
二、到期换证
组织机构在《代码证》标示的有效期满前30日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换证手续。
需提交已申领的《代码证》正、副本及数字证书,其余资料与申领代码证相同。
三、年度审验
已申领《代码证》的机构,每年在《代码证》申领月份内,以纸质或电子形式(网上办理,操作见相关业务指南)向原发证部门提交年度基本信息,办理年度审验。
到窗口办理年度审验需提交已申领的《代码证》正、副本及数字证书,其余资料与申领代码证相同(注:相关文件及证件只需提供原件以核对信息,身份证可提供复印件)。
四、变更换证
《代码证》登记内容――机构名称、机构类型、地址、法人(或负责人)发生变更,应在核准变更30日内,到原发证部门办理变更换证手续。
办理变更手续需交回原《代码证》正、副本及数字证书,提交变更批文或新的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变更单位名称的还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余提交资料同申领代码证的2、3、4。
五、遗失补办
遗失补办需在《佛山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列明机构名称、机构代码和所遗失的代码证(正、副本或数字证书),凭报纸及补办申请书(加盖公章,说明遗失原因)到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其余提交资料与申领代码证相同。
六、注销
组织机构依法终止,其负责人应自登记证书核准注销30日内,到原发证部门办理《代码证》注销手续。
注销《代码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1、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核准注销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码证》正、副本及数字证书。
4、申报表格《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表》(不需加盖公章)。
七、迁入
组织机构由外地迁入本行政区划,应办理代码证迁入手续,需提交迁出地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出具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迁址通知单》,已申领的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其余资料与申领代码证相同。
八、迁出
组织机构由本行政区划迁出到外地,应凭迁入地相关准入资料办理代码证迁出手续。需提交以下资料:
1、迁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核准迁入登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分支机构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港、澳、台人士或外国人,提供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或护照的复印件);
4、《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迁址表》(不需加盖公章)。
九、信息查询
填写《代码信息服务申请表》,提供以下资料:
1、以单位名义查询:提供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以个人名义查询:提供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提交的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确保字体清晰,不需加盖公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代码证申领、换证、年审、变更及注销均有时限规定,逾期不办理的,按照《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相关收费
办理《代码证》申领、变更、换证、补办、迁入需缴纳证书费:纸质证书108元/套(1正本1副本),涉企单位可申请免费办理(填写《质监系统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确认表》,需加盖企业公章);请自备银行卡,不收取现金。
办理《代码证》数字证书费用:200元/个(含介质费和首年服务费);年服务费80元/年;收取现金。
办理《代码证》年度审验、注销、迁出、查询无需缴费。
十一、相关表格下载及领取地址
以上业务相关表格可在三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方网站“便民办事”栏目“表格下载”内下载,或到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质监局窗口领取。
十二、办理时限
代码证申领、变更、换证、年审、注销、补办、查询等业务均在当日内办结。
十三、办公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 12:00,下午2:30 – 5:30。
办公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质监窗口(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三水分中心) 联系电话:87783736 ,87783702 传真: 87783731 ;
另:芦苞镇辖区内组织机构还可到以下地点办理代码证年度审验手续:
芦苞镇办公地点:芦苞镇政府招商中心一楼经济促进局代码办证处,联系电话87239322。
十四、相关政策法规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关于在帐户管理工作中实施查验全国统一代码证书的通知(技监局发[1993]006号);
关于在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中使用《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的通知(技监局综发[1996]114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2号);
《关于免征中央 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粤财综〔2014〕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