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质监工作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和使用登记办事程序
  [字体: ] 发表单位:   发表时间: 2015-06-19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凡安装、改造、维修、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单位均须办理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手续和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一.办理告知手续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表由“中特网”下载(网址:http://www.cnisn.com.cn/)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取得资质许可的单位进行。

    办理告知应提交如下资料:

    1.告知表;

    2.设备出厂资料(包括质量证明书、图纸,监检报告等)

    3.安装、改造、维修合同;

    4.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证明;

    5.施工工艺文件及施工作业人员证书等。

    二、办理使用登记程序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办理使用登记应提交如下资料:

    1.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代码证(副本)

    2.安装、改造、维修过程监督检验报告;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承办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电话:87783193

    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耀华路8号3楼安全股(区工商局)





 
 
 
Copyright © www.ss.gov.cn & www.sanshui.gov.cn.
建议用IE6.0或以上版本浏览本站,最佳分辩率1024*768
日博365备用网址器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