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程序
一、 受理部门
安全股。
二、 工作职责
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理三水区范围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的施工前告知备案,并监督其施工过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三、 受理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
2、《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
3、《转发国家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通知》(粤质技监[2001]229号)。
四、 列入监察范围的机电类特种设备
列入监察范围的机电类特种设备有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五、 申请资格和受理对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告知,及全市速度在3米/秒(含3米/秒)以上电梯、起重量为30吨以上(含30吨)起重机械及列入重大危险源范围的游乐设施、索道的安装告知由佛山市质监局受理;各区所辖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不含市局受理部份)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由各区负责。
六、 施工备案程序
安装、改造、维修的特种设备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见附件一)一式三份,持《特种设备受理告知资料明细回执》(见附件二)要求的资料到日博365备用网址器安全股申请。
附件二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开工告知资料
一、告知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一式一份,施工单位存一份。
二、办理告知时请报送以下资料:
(一)制造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二)施工单位安装(维修、改造)安全认可证副本原件;非制造单位安装、改造、维修的电梯类需提供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授权书原件。
(三)设备购置、安装(维修、改造)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产品出厂合格证、主要零部件合格证、中文使用说明书及复印件;安全附件有效期内型式试验报告:电梯为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门锁,有效期为一年。
(五)安装、维修保养设备相关人员操作证正本原件及项目施工安全方案、设备操作规程。聘用单位必须在操作证相关处盖章,并签注聘用起始日期。若人员不在备案的人员名单中,必须提供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记录。
(六)改造、重大维修项目必须提供由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审核的改造方案。
(七)、移装设备必须提供设备原所在地特种设备监察机构注册登记表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上次检验合格的报告,及其他随机资料。原属自制特种设备和淘汰机型不得移装;
(八)起重机械类需提供《基础确认书》(每台套一份)
注:所有复印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1、TSZS00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doc
2、TSZS00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doc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