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办理须知
一、需提交的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企业自查申报表(一份);
2.生产许可证副本、插页(明细)原件(含企业自查情况记录部分)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需提交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需提交原件核对);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6.非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办理的,提交加盖申请人印章(公章)的书面授权书(格式见其他事项)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提交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二、提交时间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内,每届满1年(以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起算)的前1个月25日前向办理部门提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企业自查申报表》。
三、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耀华路8号3楼质量股(工商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7783229。
四、其他事项
自查申报表、格式样本、授权书等其他具体事项,企业可在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首页 > 行政许可事项 > 质量监督管理>佛山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办理须知自行查看和下载。
网址:http://www.fsjsjd.gov.cn/xzxksx_8/zljdgl_4/201004/t20100409_1490465.html